各市、县(市、区)供销社,社属各单位:
为做好2020年度全省供销社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抓好“三农”领域重点工作确保如期实现全面小康的意见》,围绕深化“三位一体”改革、服务新时代乡村振兴、创新合作经济发展方式、促进供销行业职业教育发展等开展理论和对策研究,为持续推进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着力提高供销合作社职业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提供理论支持和实践参考。
二、申报对象
面向全省供销社系统机关、职业院校、科研机构、社会团体及企事业单位的在职人员进行项目申报。每位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一项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加其他项目的申请。申请人不得以与已立项或结题的省部级及以上课题相同或相近内容申报本次课题。
三、项目分类和成果形式
本次项目分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两类,按《浙江省供销社2020年度科学研究项目指南》(以下简称《项目指南》)的研究方向(附件1)进行申报。省供销社有关处室将对获准立项的重点项目提供必要的业务支持,协助项目负责人开展项目调研及有关工作。
项目成果形式为论文或研究报告,完成期限为1年。以论文为成果形式的研究项目予以优先立项。
四、结题要求
(一)研究成果在内容上必须紧扣项目主题和研究范围,符合学术规范,条理清晰、语言流畅,有一定的创新或应用价值。
(二)研究成果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予以结题:
1.成果形式为论文的,须标注“浙江省供销社2020年度研究课题(项目号:XXXX)”,在省级以上公开刊物上发表。发表的论文以出刊为准,已被采纳但尚未刊发的,须提供杂志社的采纳证明。
2.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的,须递交不少于1万字的完整的研究报告,并提交省供销社科学研究项目评审委员会评审,经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同意后结题。
研究报告被省委、省政府、全国供销合作总社领导,省供销社、其他厅级以上党政单位主要领导肯定性批示或被以上单位采纳的(须提供成果采纳证明),免于评审,视作通过。
(三)需延期结题的项目,由项目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结束前1个月向省供销社提出书面申请,获得批准后原则上允许延期1次,期限不超过半年。
(四)未按时结题的,取消该项目负责人3年申报资格。
五、经费资助
本次省供销社科研项目研究经费由项目组自行筹措。项目推荐单位可给予一定的研究经费资助。
在核心刊物发表论文(刊物级别分类,参照课题研究期间执行的浙江大学学术期刊名录或北京大学学术期刊名录),该项目负责人今后予以优先资助。
六、申报流程及相关要求
(一)申请人填写《浙江省供销社2020年度科学研究项目申请书》(附件2,以下简称《申请书》)。申请人所在单位要对《申请书》内容进行认真审核。凡在申请中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并查实后,取消申请者个人3年申报资格和申请人所在单位2年申报资格。
(二)申请人所在单位填写《申报汇总表》,并于申报截止日前将《申请书》(A4打印,一式2份)、《汇总表》(A4打印,一式1份)报送至vns699威尼斯城官网职业技术学院科研处,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kyc1317@vip.163.com。
(三)课题申报截止时间为2020年6月30日,逾期不予受理。
(四)本次课题申报具体工作委托vns699威尼斯城官网职业技术学院科研处办理。上述材料电子版均可在vns699威尼斯城官网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下载。联系地址:杭州下沙高教园东区学林街280号,vns699威尼斯城官网职业技术学院科研处;邮编:310018;联系电话:0571-86929835、86929982。
附件:
浙江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关于开展2020年度全省供销社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原文).pdf
浙江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20年6月1日
6月12日-30日,我校连续举办了嘉兴市农村实用人才和新型职业农民高级农产品经纪人培训班、新昌县农产品质量与电子商务专题培训班、庆元县2017年招商引资(浙商回归)培训班和全省农产品电子商务培训班,参加培训的学员共246人。省农办基层建设处调研员陆益、省供销社业务处处长徐钢军等参加了开班典礼。
参加培训的学员为各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负责人和技术骨干,农产品营销大户和种养殖大户,农产品电子商务技术人员,乡镇、街道农合联管理人员以及招商引资干部等。为保证培训质量,我校根据各地实际情况和学员不同需求,与合作方共同商定课程,做到理论指导和实际操作相结合,课堂培训和实地考察相结合,培训学习和技能鉴定考试相结合。同时,积极组建培训团队,为培训讲师提供当地农村经济发展概况和学员基本信息与需求,并通过访谈等形式,及时反馈学员意见建议。由于准备工作充分,组织服务到位,管理规范,培训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学员们表示,培训课程设计实用性强,授课教师专业素养高,接地气,收获很大
培训期间,浙江农民大学教学管理中心主任李震华一行8人莅临我校检查指导农民培训工作。听取汇报,随堂听课,详细了解经贸校区上半年农民培训开展情况,对我校培训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